----------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東海大學 公共關係室
Sent: Thursday, December 27, 2007 4:18 PM
To: 東海大學校友總會
Subject: 購置國有財產局土地(牛奶加工廠旁)進入拆遷補償作業
本校已寄出律師函 , 並將逐戶送達 。函到七日內占有戶就補償方案簽署搬遷補償協議 , 否則將逕行訴訟程序…
展現愛校團結力量 , 共同取回本校用地
各位師長、同學、家長、校友:大家好 !
為了處理牛奶加工廠旁校地事宜 , 程校長海東在11月 26日 , 發給全校師職生一封公開信 , 相信大家對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學校於近期內會依董事會之決議對該區域占用居民開始勸導搬離 。為了讓各位師生、家長及校友能有更深入的認知 , 進而凝聚成一股愛校、護校的力量 ,
公關室謹就學校處理牛奶加工廠旁校地處理方式 , 簡要說明如下 , 並請所有東海人對學校處理措施給予支持與協助 。
1. 牛奶加工廠旁校地之屬性為「學校用地」
牛奶加工廠旁校地原屬國有財產局所有 , 其部份土地長期以來即有向國產局承租及占用之民眾12戶居住其間 。因該地屬於學校用地 ,
依法當然無法由原居住戶購入 。而本校基於「校地完整」、「第二教學區發展」及「校區單純」的考量 , 於 95年2月順利地以市價合法購得該區土地
。然而該12戶民眾多次非理性的抗爭 , 不但阻擾本校的整體發展 , 連帶地也影響到師生們的權益 。
2.無法取得該地 , 影響第二教學區學生交通安全
牛奶加工廠旁校地屬第二教學區邊緣 , 緊臨台中港路交通動線上 , 為第二教學區新管院、音樂暨美術館對外聯繫必經之路 。若不取得 ,
將會嚴重影響現在第二教學門對外交通 , 造成擁擠 , 也將使同學長途繞道及增加交通事故發生機率 。
3.學校董事會已經提高地上物補償費用
學校合法取得該區土地已一年半有餘 , 惟無使用權之該區土地居民 , 卻持續占用 。學校本可依法要求占用戶限期無償搬遷 , 但仍主動參與多次協調會 ,
並願以比照政府僅對合法持有產權之拆遷戶核給補償金之作法 , 依占用戶地上物按市價估算 (即扣除折舊50%)最高金額共計2,764萬 9,511元
。然占用戶對本校之上述搬遷補償費金額並不滿意 , 委託台中市胡市長與本校校長及董事代表進行協商 , 希望提高遷補償費金額
。本校為能和諧圓滿解決占用戶居民搬遷補償事宜 , 經董事會同意 , 接受胡市長建議 , 將補償費中房屋主體項目提高以70%計 , 補償金額提高至
3062萬585元 。詎料佔用戶仍不接受胡市長建議 , 並進行多次非理性的抗爭 。並向相關單位提出陳情 , 冀圖再將補償金額提高至
80%外加地上農作物賠償等 。經請示董事會後 , 咸認本校已竭盡最大所能 , 本校將不再姑息 , 決定於一定期限內 ,
對不接受70%補償金及搬遷之占用戶 , 採取逕行訴訟程序 。
本案學校已全權委託吳榮昌律師處理 , 希能於短期內完成占用戶搬遷事宜 。尚望各位能支持學校 , 共同努力 , 順利解決此問題 。
耑此 , 敬祝平安
東海大學 公共關係室 敬上
96年12月 27日
【為處理牛奶加工廠旁校地事宜致全校師生同仁的一封信】
各位老師、同仁及同學:大家好 !
隨著新學年的開始
, 有三千多位新生來到我們東海大家庭
, 和我們一起生活、一起學習、一起成長、一起為理想而努力
, 也為東海的永續發展、超越和創新注入新血輪。猶憶及今年4 月時
, 本人曾將攸關學校長遠發展之牛奶加工廠旁土地取得及處理狀況向全校師生同仁發表一封公開信
, 現趁著新血輪的加入
, 再次略述並補充說明後續處理狀況
, 期我東海大家庭的每一位成員
, 皆能知道學校校地取得之艱辛及真實狀況
, 進而支持學校 , 共同維護校地及學校合法權益 。
本校現有用地為民國42 年由台中市政府以協調撥地方式(並非以無償、贈與方式)取得。歷年 , 經學校師長、校友努力
, 透過價購或其他有償方式逐步獲得產權。惟因各種因素
, 多年來 , 校區內仍有部份土地分別屬於台中市政府、台糖、台中農田水利會、國有財產局及私人持分
, 此種情形對校務之發展實多所限制
, 有不利之影響 。
美麗校園是東海人共同的驕傲
, 維護校地完整更是全校師生、同仁關切及努力的目標。校區內「牛奶加工廠旁」── 原屬國有財產局土地8027 ㎡
(約2428 坪) , 學校即基於「校地完整」及「第二教學區發展」、「校區單純」的考量
, 於95 年2 月以市價合法購得該區土地
, 完成過戶 , 並已依規定向教育部核備在案。惟其中部份土地有長期占用之居民12 戶尚未搬遷
, 致使學校一直無法做較為妥善、完整之發展規劃 。
「牛奶加工廠」旁土地按第二教學區發展構想
, 將開發為農學院畜產與生物技術系所及食品科學系所之實驗場所、景觀系觀賞樹木培植區域、餐\旅管理系所之實習旅館場地
, 以及創新育成中心等具備對校外開放性質之設施等等。該區域屬第二教學區之邊緣
, 直接臨台中港路交通動線上。對外有較佳之聯繫。且一方面東北側臨河溝及相思林
, 具對外適當的緩衝區域。另一方面與省政大樓、新管理學院大樓、戶外停車場銜接
, 可充分利用該空間。此開發區域與學校緊密連接
, 卻又不影響第一教學區的典雅幽情及第二教學區的新興學風
, 按規劃將成為東海一耀眼的對外窗口。加上
, 該區域如由學校開發使用
, 將可為學校保留更多既有綠地
, 對學校重要性不言可喻 。
學校經多方努力 , 價購、合法取得該區土地已一年半有餘。惟無使用權之該區土地居民 , 卻持續占用 ,
頻添學校困擾。學校本可依法要求占用戶限期無償搬遷 , 仍主動參與多次協調會 , 委請專業之「允揚保險公證人公司」進行鑑價 ,
建立該區「地上物拆除補償費理算表」。 考量該區居民無論以往租賃或占用而居住該區土地 , 具有濃厚地域感情 ,
故願以比照政府僅對合法持有產權之拆遷戶核給補償金之作法 , 依占用戶地上物按市價估算(即扣除折舊50%)最高金額共計2,764萬9,511元 ,
對12 戶占用戶進行補償。希望該區居民儘早搬遷 , 歸還校地。然渠等占用戶對本校之上述搬遷補償費金額並不滿意 ,
進行多次非理性的抗爭活動及向相關單位提出陳情 , 更委託台中市胡市長與本校校長及董事代表進行協商 ,
希望提高遷補償費金額。本校為能和諧圓滿解決占用戶居民搬遷補償事宜 , 經董事會同意:
1.補償費中房屋主體項目提高以70%計 , 補償金額提高至3062萬585元 。
2.占用戶應於一定期限內答覆對補償金額接受與否 。
3.對不接受本校補償費金額者則採逕行訴訟程序 。
學校已全權委託吳榮昌律師依董事會上述三項指示處理 , 希能於短期內完成占用戶搬遷並歸還校地事宜。請全校師長、同仁及同學支持學校立場 ,
使問題得以解決。期在第二教學區新管理學院大樓完工啟用、音樂系暨美術系館亦可於明年初完工啟用情況下 , 學校可再放開腳步向前 , 提升整體競爭力
。
耑此 , 祝平安!
校長 程海東
96 年11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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